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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irst C to B 商务网免费网站建设合同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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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:
乙方:First C to B 商务网网站
甲方在节省宣传费用、降低企业支出的前提下,为了展示企业文化、提升企业知名度、拓宽产品销售信息渠道、展示产品规格质量,特选择乙方所提供的免费网站建设服务,经双方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条款:
一、 名词解释:
1.免费网站建设:指乙方在对需要建设网站的网站初期策划、网站构架设计、网站整体页面设计及制作实行免费服务。
2.域名:Internet网络上用于指向到固定网站的代码段,例如:www.163.com
3.主机空间:Internet网络上用于存放并能正常运行所完成网站的位置。
4.网络运营费:保证所完成网站位于Internet网络上可以被正常访问所需要的最低资金,下文所指的网络运营费用,是包含域名及主机空间等项综合费用的统称。
二、协议内容:
1. 乙方为甲方进行免费网站建设,建设所完成的网站页面模板的版权归乙方所有(网站中涉及的甲方所提供的文字和图片,版权仍归甲方所有),甲方在合同期内对此模板具有使用权。合同结束,甲方不得再私自使用该款页面模板,此时乙方有权利转让该款模板。该款模板在未售出前,甲方拥有对其购买的优先权。
2. 该合同签署后,甲方应立即将网站建设中涉及到的文字及相关图片,以电子版的形式提供给乙方。如甲方不能提供电子版文件,需要乙方提供内容处理服务时,乙方将按录入0.05元/字,处理3元/图,拍摄5元/图的最低价格为甲方提供有偿服务。
3. 网站建设将在合同签署30日内完成,如到期未能完成网站制作的,甲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,赔偿金额不超过甲方交纳网络运营费的全额。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网站不能正常完成,乙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。
4. 乙方所完成的网站,在甲方正常交纳网络运营费情况下,可通过任何与Internet网络相连接的计算机正常浏览,无程序运行错误,且网页内无文字拼写及图片(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)错误。
5. 乙方提供完成网站的运行空间,并提供 *****.1c2b.com的域名指向甲方网站。空间、域名所需费用即网络运营费,不含后台程序的按100元/三个月,含后台程序的按200元/三个月的标准收取网络运营费,合同期内不得提价。
6.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网站拥有企业网站的基本功能,甲方如需对完成的网站另行增加功能,增加功能所产生的费用,按实际网站报价收取。完成的网站,如需进行维护时,乙方将按录入0.05元/字,处理3元/图,拍摄5元/图的最低价格为甲方提供有偿服务。
7. 甲、乙双方不得在合同期内随意单方终止合同。如确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所约束条款不能正常履行时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经仲裁并服从仲裁裁决。
8. 本合同一式两份,经双方代表签字(乙方须加盖私戳,甲方公司应加盖合同专用章)后生效。合同中,私戳与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三、 服务费用:
1.信息录入 字,费用 元;图片处理
幅,费用 元。
2.网络运营费 元,费用到期时间 。
3.所产生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,合同签署当日一次付清。
4.备注:
甲方签字(章):
乙方签字(章):
签字时间: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:
年 月 日
电话:
电话:138401121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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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载Word版合同文件
(建议用Word XP打开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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